各学院(部、中心)、项目负责人:
根据《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相关要求,为全面验收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成果,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“研究中心”)将对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 验收范围
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项目(项目名单见附件1)。
二、 验收时间
重点项目:2025-08-06至30日由研究中心集中验收;
一般项目:2025-08-06前由研究生院组织集中验收。
三、 验收内容
(一)研究项目的整体完成情况
根据《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》(附件2)、《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研究报告》(附件3)汇总的项目研究工作,核查项目整体的完成情况。包括研究背景是否贴合实际需求,研究问题是否清晰且具有研究价值;评估研究思路的科学性与可行性,研究内容的完整性及执行情况;审查研究结论与成果的对应性、创新性及应用价值,成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。同时,核实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明确,未来研究计划是否合理可行,以此全面判定项目是否符合验收标准。
(二)研究项目取得的总体成果
根据《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》(附件4)、成果支撑材料汇总的学术论文、获奖情况、研究报告等实质性成果,对研究项目取得的总体成果进行考核。项目验收成果的考核内容包括成果参与人的实际贡献度;成果形式是否与计划一致;评估发表期刊等级是否达标,如核心期刊收录情况等学术影响力;验证成果的原创性、科学性及应用潜力,综合判定成果质量是否达到项目预期指标。
(三)研究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
根据《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》核查研究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。验收内容包括经费使用是否严格遵循预算方案,各项支出是否与研究内容直接相关;审查经费支出的合规性;评估经费使用效率,是否实现预期研究目标且资源配置合理,综合判定经费管理是否规范,使用是否合理有效。
项目负责人(见附件1)依据项目申报书约定的预期成果进行自查,填写《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》(见附件2)《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研究报告》(格式要求见附件3)《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》(见附件4),梳理反映该项目研究成果的支撑材料(如成果为发表的学术论文等,需提供封面、目录及正文扫描件;成果为教材或专著等,请提供相应教材或专著;成果为未发表的研究报告等,各培养单位需对成果的原创性进行把关)。
四、验收方式
本次验收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验收。
重点项目:由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采取“项目汇报+材料审核”方式,具体评审要求如下:
1.项目主持人PPT汇报10分钟,专家质询15分钟;
2.评审专家结合《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》《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研究报告》《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》及支撑材料进行综合评议。
一般项目: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,流程参照重点项目,验收结果报研究中心备案。
五、材料提交
项目负责人需提交《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》、《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研究报告》、《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》、成果支撑材料等相关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,经所在学院审核、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,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于2025-08-06前将项目结题材料电子版文件(结题验收报告需提交word版及封面盖学院公章后的扫描件,结题研究报告需提交Word版本的电子文件,成果汇总表需提交Excel文件,其他支撑材料需提交相关电子版文件)发至联系人信箱,主题注明“2023年省研究中心教改结题+项目负责人姓名”。
六、验收结论处理
研究生院将根据专家审议结果,研究确定项目结题验收结论并上报。结题验收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2个等次。验收结论为“合格”的项目,将由研究中心统一颁发《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证书》。验收结论为“不合格”的项目,研究生院将减少项目所在单位下一轮项目申报数量,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。
七、延期处理
对达不到结题要求、或完成质量较差、或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研究时间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需向研究生院提交《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延期申请单》(见附件5),研究生院报请研究中心批准同意方可延期,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。延期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新一轮项目立项。
八、联系人
联系人:邓志玲,82666415,zhiling_deng@xjtu.edu.cn
研究生院
2025年7月24日